某日跟男友的晚餐,摩斯。
熱紅茶+炸蝦堡+薯條+可樂餅。
摩斯的薯條好結實,好吃!
雖然漢堡一如往昔的小到可以。
星巴克出新蛋糕,巧克力草莓蛋糕,125元/個。
可是蛋糕體太乾,我覺得普普。而且一個人吃真的太甜。
左邊是幫沒吃午餐男友點的法式鹹派。
那個傢伙看到就說,這是PIZZA?!
吼~~鹹派啦,OK?!
昨天晚上,我跟男友大吵。
吵架話題無它,就是穿著。
對於我的短裙短褲,他都相當有意見;更遑論有露肩、露背,甚至我的馬甲。
他說他有放寬,只要我穿絲襪,他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。
冬天還好解決,現在絲襪花樣也多,我還可以勉強接受;但夏天也要等同辦理,我就火了。
極度怕冷的我,同樣極度怕熱。要我熱死,也不該這樣。
「如果你愛我,就該站在我的立場幫我想。」
他擔心我的安全,所以堅持每天接送我上下班;而穿著也是盡可能地降低我發生危險的機率。
但,我就算是穿運動服,還是會遇到變態。因為治安去限制我穿衣的自由,我不喜歡。
所以,我後來直言,不要再用愛來壓我!!
講到最後,我已經接近翻臉,如果你再來跟我吵這個,我們就暫時分開吧!
因為穿衣問題鬧到分手的,我想我們是全台灣第一對!
結果,後來越吵越兇,我拒絕他隔天來找我,他直接說那他就來我家樓下道歉,不管我見不見他。
凌晨一點許,我看到一個男人哭著在樓下。
認識他兩年多來,我從沒見過他掉淚。甚至我想知道他上次落淚是甚麼時候。
愛我,對他來說何嘗不是個考驗,甚至是個折磨。
畢竟,我從來就不是他希望的乖乖聽話的女友。
今天下午,他來我家陪我。
聽著我一直咳嗽,星期天診所又沒開,他就跑去幫我買感冒藥。
順便買了我最愛的巧克力蛋糕+熱可可,讓中午吃不下的我墊墊胃。
明明不愛吃甜食的男人,買了兩份下午茶進來時,真的很可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