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寫過類似的文章,但,還是想再寫。


畢竟,感動,不該是會消失的,不管何時。


雖然,可以讓心有所感,也並非容易。


 


我喜歡寫。


雖然不知道在大家眼中,看到的是什麼。


可是,對我來說,可以將自己想的、看到的,化為文字,是件幸福的事;


畢竟,腦袋雖然每天運作;


有沒有讓自己有所感的東西;


能不能用文字傳達出最真的感受,未知。


因此,我曾說過,只要我對這世界還有感覺,只要我還能寫,我不想停下手中的筆。


 


但,除了寫,可以讓我百看不厭的文章,才是我最終的愛。


有些文章,根本沒有看的必要,我必須承認,這樣的文章存在。


用文章表達自己心臟還在跳,雖然寫出來的東西跟當時的自己一樣廢。


不過,對於可以讓我看再多次,都可以感受到寫時自己的溫度的文章,我只能用愛不釋手形容。


當時的自己已逝;可是卻以別種形式,將那時候的自己封存。


 


只有最真的東西,才可以打動人;


也只在心無礙的時候,才可以寫出最真的自己。


弔詭的是?〈笑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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