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寫過類似的文章,但,還是想再寫。
畢竟,感動,不該是會消失的,不管何時。
雖然,可以讓心有所感,也並非容易。
我喜歡寫。
雖然不知道在大家眼中,看到的是什麼。
可是,對我來說,可以將自己想的、看到的,化為文字,是件幸福的事;
畢竟,腦袋雖然每天運作;
有沒有讓自己有所感的東西;
能不能用文字傳達出最真的感受,未知。
因此,我曾說過,只要我對這世界還有感覺,只要我還能寫,我不想停下手中的筆。
但,除了寫,可以讓我百看不厭的文章,才是我最終的愛。
有些文章,根本沒有看的必要,我必須承認,這樣的文章存在。
用文章表達自己心臟還在跳,雖然寫出來的東西跟當時的自己一樣廢。
不過,對於可以讓我看再多次,都可以感受到寫時自己的溫度的文章,我只能用愛不釋手形容。
當時的自己已逝;可是卻以別種形式,將那時候的自己封存。
只有最真的東西,才可以打動人;
也只在心無礙的時候,才可以寫出最真的自己。
弔詭的是?〈笑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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