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肉湯,40元。
裡面有肉跟一些其他內臟類,有特製沾醬。
乾麵,30好像。
嘴邊肉跟青菜。
爸爸的朋友開的,所以怕老闆太過熱情,媽媽選擇最低調的位置,由我負責去點菜。
婚禮的主角是誰,理應是新人,但我現在不這麼覺得。
媽媽跟我說她是紅人,大家知道她要嫁女兒,都要來。
媽媽跟我說嫁女兒是喜事,要風光。
媽媽跟我說她小餅要100盒,因為光她同事就三百人。
風光是給人家看的,日子是我們在過的。有意義嗎?
一百盒小餅是要分享喜氣,還是只是虛榮地炫耀?
我跟她永遠都沒法有共識跟交集。
我希望客觀理性地分析事情,在她眼中卻只是一句「女大不中留」。
弄得我一點都不開心的結婚,到底還有甚麼意義?她有想過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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