骨肉湯,40元。


裡面有肉跟一些其他內臟類,有特製沾醬。



乾麵,30好像。



嘴邊肉跟青菜。


爸爸的朋友開的,所以怕老闆太過熱情,媽媽選擇最低調的位置,由我負責去點菜。


 


婚禮的主角是誰,理應是新人,但我現在不這麼覺得。


媽媽跟我說她是紅人,大家知道她要嫁女兒,都要來。


媽媽跟我說嫁女兒是喜事,要風光。


媽媽跟我說她小餅要100盒,因為光她同事就三百人。


 


風光是給人家看的,日子是我們在過的。有意義嗎?


一百盒小餅是要分享喜氣,還是只是虛榮地炫耀?


我跟她永遠都沒法有共識跟交集。


我希望客觀理性地分析事情,在她眼中卻只是一句「女大不中留」。


弄得我一點都不開心的結婚,到底還有甚麼意義?她有想過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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