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要說強項,超會用壞東西應該可以算一個。


把鞋子穿到壞,也是其一。


前幾天把平底鞋穿到解體,還沒有去買新的。


先解決我不能缺少人字拖的問題!!


 


我超愛人字拖,出門只要非正式,我都喜歡穿著它趴趴走。


不管是散步、買東西,甚至現在從婆家走回娘家,人字拖都可以解決!


這對要出門就會至少穿休閒鞋等正式裝扮的老公來說,一度非常難以適應。


但在多次勸阻無效後,現在他的後車廂中,已經有一雙我備用人字拖放著!(勝利)


不過人字拖的花色,對他來說都相去無幾。


所以我前一雙還高價買了有隻金色蜻蜓款的,要價一千二百五十元!


撐了一年還是難逃被我穿壞的命運,所以這次就算了!基本款就好!


之前都買花樣款的,這次應景!!來個金蛇版!!


結果人妻過年的衣服都沒買到,我用金蛇拖跟大家拜年好了.....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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